税收局鼓励民众在购买可扣税项目的商品或服务时,向商家索取电子发票,这样隔年报税时就可省去手动填写扣税项目的麻烦。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所发出的消息,民众在购买可扣税项目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向商家提供自己的税务识别码(TIN)或大马卡号码,这样商家就可开设电子发票。
一旦商家开设电子发票,纳税人在隔年报税时,系统就会自动显示该笔交易,纳税人就可省去手动填写扣税项目的麻烦。纳税人也可省去保存消费收据的麻烦。
所谓的可扣税项目商品或服务包括了,购买手机、电脑、保险、托儿所费用等等。往年纳税人需要保存这些消费收据,然后在隔年报税时手动申报这些扣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