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马报税新条例!

马来西亚政府规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所有报税者(包括个人或公司)必须提呈所有在国外户头的资料。

很多人曾经在国外居住或有生意需开办当地银行户头,该银行户头内因有存款后有利息。报税者以往都无需申报在国外银行户头的资料,不过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全民需提供所有在国外银行户头的资料,否则会被当局采取行动。


民众需提供确实资料,若提供内容不属实的纳税申报、信息申报或报告,一旦被定罪,会面临不少于2万令吉而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6个月以下的监禁。

另外,除了需申报在国外的银行户头资料, 1976年不动产利得税(RPGT)法令已经修正。





很多人在购买房产时,为了避免缴付不动产利得税,因此通过直系亲属来购买,之后再以降低屋价后再转售他人。不过,从2017年1月1日开始,1976年不动产利得税(RPGT)法令已修正,即使是直系亲属需购买房产5年后,才允许以其购买房产的价格作为市价转售,否则就必须以原屋主产业市价出售。

适用于以赠予方式出售给夫妻,父母及子女或祖父母和孙子女之间的无所损益(NGNL)条款,现只限于公民捐赠者。如果捐赠者是在购置日期后的5年内出售,受赠者将被视为已用等同捐赠者购置价格以及其许可费用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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