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申请或上诉STR者仅可领取第3与第4阶段援助金,无法补领前两阶段款项


刚成功申请或成功上诉STR援助金的民众,将仅能领取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援助金,无法追溯领取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款项。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发布的STR援助金常见问题解答(FAQ),若民众的援助金申请为近期获批,将不会获得此前已发放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援助金。同样地,通过上诉后获得批准的申请人,也仅能领取第三阶段及之后的款项。

各阶段STR援助金的发放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已于2024年1月22日发放
第二阶段:已于2024年3月24日发放
第三阶段:预计于2024年8月12日发放
第四阶段:预计于2024年11月发放

此外,2025年的STR援助金将全年开放申请。只要家庭月收入不超过5,000令吉,或个人月收入不超过2,500令吉,即符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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