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让员工去投票?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1年监禁!


雇主不让员工去投票?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1年监禁!

根据原任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所发出的消息,雇主不能以任何形式阻止员工前去投票,雇主也不能向外出投票的员工采取处分或扣薪。

若雇主阻止员工去投票,这将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5(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1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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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瓦南指出,雇主应该和员工商量,让员工在投票日当天获得休假或在休息时间去投票。

第十五届全国大选投票日落在11月19日(星期六),为了方便民众返乡投票,雪兰莪、森美兰和槟城州政府已经宣布把投票日前夕,也就是11月18日列为特别假期。这些州属的公务员、政府官联机构和学校都将会放假一天。

种种迹象显示,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也可能会在近期宣布11月18日列为公共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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