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公积金提款申请后,会员将不获准更改提款资料


注意!在提交公积金提款申请后,会员将不获准更改提款资料。

根据雇员公积金局(KWSP)所发出的消息,会员可以从4月1日至30日提出提款申请。会员可在4月9日起查询申请结果,成功申请的会员可在4月20日起一次性的收到提款的款项。

公积金局提醒会员在提出提款申请时一定要详细检查所填写的资料,因为一旦提交申请,会员将不获准更改提款资料。会员也不获准取消提款申请。会员受促再三检查所填写的资料后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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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会员的公积金户口拥有至少RM150的存款就符合提款的条件,在提款后会员必须保留最少RM100在第一户口。

会员在参与公积金特别提款计划前需要留意4件事,以确保提款的过程可以更加顺利。第一个事项是会员必须在KWSP系统注册自己最新的手机号码。第二个事项是会员受促先了解自己的公积金存款数额。

第三个事项是确保银行户口还处于活跃的状态。第四个事项是会员所提供的银行户口必须是在自己名下,不可以是联名户口或企业户口。

会员可以在4月1日时通过i-Akaun或https://pengeluarankhas.kwsp.gov.my/(目前未开放浏览)提出提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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