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代理、经销商和分销商今年起需要缴付预扣税!


注意!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代理、经销商和分销商今年起需要缴付预扣税!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所发出的消息,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107D条文下,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代理、经销商和分销商需要缴交预扣税,所需缴交的预扣税为2%。

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行业包括了保险业、房产业、电器业、汽车业和直销业。零工经济如Grab司机、FoodPanda外卖员或佣金较低的群体则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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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代理、经销商和分销商有更多的时间处理预扣税事宜,相关人士获准在4月1日才缴纳1至3月的预扣税。

无论佣金是以金钱或物资形式派发,都符合征收预扣税的条件。以物资形式派发佣金的群体则需按照市场价值来评估,一旦佣金价值超过10万令吉就需预扣税。

政府的这项措施是为了减少逃税和漏税的情况发生,预扣税的运作原理和每月工资预扣税(PCB)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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