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增所得税条文,年佣金逾10万令吉的行业或需预扣2%税金


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行业或需预扣2%的税金。

根据《南洋商报》的报导,政府在国会提呈的财政法案中建议新增107D条文,将向涉及佣金的行业征收2%的预扣税。征收预扣税的对象为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代理、经销商和分销商等。

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行业包括了保险业、房产业、电器业、汽车业和直销业。零工经济如Grab司机、FoodPanda外卖员或佣金较低的群体则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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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佣金是以金钱或物资形式派发,都符合征收预扣税的条件。以物资形式派发佣金的群体则需按照市场价值来评估,一旦佣金价值超过10万令吉就需预扣税。

在建议的107D条文下,内陆税收局(LHDN)也可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以超过2%或低于2%的税金来预扣佣金。

政府的这项建议是为了减少逃税和漏税的情况发生,预扣税的运作原理和每月工资预扣税(PCB)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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