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基本所需商品和服务的业者,可向贸消部申请出行的批准信函


大马从6月1日起实施为期14天的全面封锁(Total Lockdown)措施,只有提供基本商品和服务的行业获准开门营业。

便利商店、杂货店、超市、餐饮业者、五金店、宠物店、药剂行、油站、眼镜店、修车店等都是获准开门营业的商店。便利商店、杂货店、超市获准100%的员工上班,而其他商店则只能让60%的员工同时间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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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警方会在各个道路设置路障,因此在全面封锁期间要上班的民众就需要出示相关部门的批准信函。如果你是从事提供基本商品和服务的行业,你可以到贸消部(KPDNHEP)的网站提出申请。

目前贸消部的官网已经瘫痪,因为太多人同时间涌入贸消部的官网申请批准信。贸消部随后也提供了Google Form让民众申请,不过该Google Form也因太多人浏览的关系,可能无法顺利浏览。

注意:从事零售业的人士需要向贸消部(KPDNHEP)提出申请,而从事制造业的人士则需要向贸工部(MITI)提出申请。


贸消部官网:https://www.kpdnhep.gov.my/ms/

Google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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