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生活援助金所需准备的文件


2020年生活援助金的申请结果已经在7月24日揭晓。如果你的申请不获得批准,你可以从8月7日起提出上诉。

生活援助金(BSH)是政府所推出援助B40低收入群体的计划。在2020年生活援助金的制度下,所有月收入RM2000或以下的家庭将可获得RM1100援助金,月收入RM2001至RM3000的家庭则可享有RM850的援助金。至于月收入RM3001至RM4000的家庭可以获得政府派发的RM600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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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B40低收入家庭每名孩子也可获得RM120的援助金。家中有年龄18岁以下孩子的B40家庭,每名孩子可获得RM120的援助金。每个家庭最高限制4名孩子,残疾人士则不受年龄的限制。

如果你符合生活援助金的申请资格,可是却申请失败,那你可以进行上诉。上诉的日期从2020年8月7日至9月6日。

你一共有2种方法进行上诉,也就是亲临附近的内陆税收局(LHDNM)上诉,还有上网上诉。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网上诉的管道只限特定被拒绝的申请者。

民众可以浏览生活援助金的官网查询自己被拒绝的理由。如果你被拒绝的理由编号(Kod Tidak Lulus)是05、07、09、12、13和34,那你就可以透过上网进行上诉。

其他被拒绝理由的民众,你只能携带相关文件前往附近的内陆税收局(LHDNM)上诉。所需携带的证件包括了申请者大马卡正副本、配偶大马卡正副本、孩子 / 负担的大马卡正副本、工作 Payslip 等等。民众需依据个别理由携带相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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