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阶段行管令期间,雇主需付员工全额薪水


马来西亚从4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的行动管制令,雇主需要缴付全薪给员工吗?

根据大马人力资源部(KSM)于3月31日所发出的问答录,在4月1日至4月14日期间,雇主必须缴付全额薪水给员工,其中包括了固定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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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员工在14天内无法工作,雇主还是必须照常缴付薪水给员工,不过那些出席津贴或出行津贴则需视情况而定。

此外,大马人力资源部也呼吁雇主不可强迫员工拿年假,雇主不可擅自扣除员工的年假。

在行动管制令期间,雇主必须缴付全额薪水给员工。不过在雇主和员工双方面同意下,员工可以放有薪假、半薪假或无薪假。

若雇主违反条例,强迫扣除员工薪水和年假,那么员工可以前往附近的劳工局(Pejabat Tenaga Kerja)做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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