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不给员工7月30日放假,大马劳工部将采取法律行动


注意!7月30日是最高元首登基日,政府把这天列为全国的特别假期。如果你需要在这天工作,那么你的雇主必须给予你双薪或额外一天的补假。

根据大马人力资源部的消息,一家G字开头的印刷公司不给予员工7月30日的假期,也不给双薪或补假,因此被员工举报,而被人力资源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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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G字开头的印刷公司发给员工一封通知信,在通知信中表示已经给予员工11天的年假,因此7月30日这天不获准放假。

大马人力资源部表示2019年有12天的有薪假期,也就是5天的法定假期、6天的替代公假,还有1天的特别假期。

不过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条文,所有打工一族每年享有11天有薪公共假期,其中5天为法定公假,即国庆日、国家元首华诞、苏丹或州元首华诞或联邦直辖区日、劳动节及马来西亚日。除了法定的5天公假,其余6天替代公假则由雇主决定。

在另外一个条文,也就是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第8条文,西马半岛和纳闽联邦直辖区,可享有额外公共假期。政府是根据这个条文把第16任国家元首登基日列为特别假期。

大马人力资源部表示将会对这家G字开头的印刷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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