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被判破产?破产后会如何?


拖欠超过5万令吉的债务,你就可能会被判破产!

根据南洋商报的报导,大马近5年的破产人数为9万848人,其中雪兰莪占了2万3483人。柔佛则是排名第二的州属,近5年的破产人数是1万28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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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一个人会被判破产?被判破产后又会面对怎么样的处罚呢?一起来看看。


破产的条件

1. 无法支付至少RM3,000的债务

2. 涉及的债务超过RM5万令吉

3. 债务违约至少有6个月

4. 必须在马来西亚居住至少一年


被判破产后的处罚

1. 被破产总监监督

一个人被判破产后,法庭和政府将会委任破产总监来监督破产人士的财务,尽可能把财产拿来还债。


2. 不能出国

被判破产后将不被允许出国,除非获得破产总监的批准或法庭的批准。


3. 信用额度

破产人士的银行户口将会被冻结,除了每月薪水汇入用途的用户户口。信用卡的消费额度也不能超过RM1,000。


4. 财产被充公

破产总监将会尽可能的把破产人士的财产变卖来抵债。


5. 不可参与部分职业

破产人士不能担任律师、会计、医生或工料测量师。


破产后要怎么处理?

破产人士可能找国家银行旗下的非盈利机构AKPK协助重组债务,所有服务都是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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