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手机拍摄选票?将被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1年


注意注意!在投票时不可使用手机拍摄选票并发布在社交媒体!违法者将遭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第十四届全国大选落在5月9日(星期三)。根据大马选委会(SPR)的消息,截止2017年第四季度的选民册中,合法选民有1496万8304人。选民将在5月9日选出222位国会议员和505个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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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选举委员会(SPR)劝告选民不可使用手机拍摄选票,否则这等同于将选票带出投票中心。这种举动将可在选举犯罪法令下被控,罪成的话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千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又或者两者兼施。

不仅不可拍摄选票,选民也不可在投票中心讲电话和发送手机简讯。选委会从2008年大选时已经粘贴投票中心禁用手机的告示了。

除了不可拍摄选票,选民在前往投票站时,千万别携带印有政党旗帜的物品,如衣服、水瓶、贴纸等等。选民也最好不要在食指涂上指甲油,因为这可能会影响不褪色墨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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