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驾 UBER 和 GRABCAR 需报税

兼职驾UBER和GRABCAR者请注意,你们的收入须报税。

内陆税收局(LHDNM)表示,拥有正职者如在上班时间外兼职,他们的收入将被视为额外收入,需要连同原本的固定收入,加起来当成综合收入一起报税。

目前没有商业收入的须呈报BE表格,有商业收入者则是填写B表格,换言之,UBER和GRABCAR的兼职驾驶需要呈报B表格。

内陆税收局拥有各种管道去了解一名纳税人是否有多元收入,包括可向GRABCAR等公司查阅驾驶员名单和所支付佣金。





目前个人纳税者的报税门槛为每年3万令吉(平均每月2500令吉),收入符合纳税资格的民众,每年皆需填写报税表。

目前使用电子报税已比使用传统纸本报税者来得多,没有商业收入的纳税人呈报2016年BE表格将于下个月4月30日截止,但若使用电子报税可延长至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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