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司法令:一人也能成立公司

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局(SSM)宣布,《2016年公司法令》正式在2017年1月31日阶段式生效!这里为你带来主要修改的内容。

公司委员会指出,新法令将取代1965年公司法令,开启创业的方便之门。现代化法律框架,是为了培养民众的创业精神,因为各种政策将对公司带来正面效益。

新法令推出各种解除管制的措施,是为了让公司更有效地运作,私人公司无需召开常年大会,并接受议案以通传方式发出。另外新法令接受只是一名股东及一名董事成立公司,以利创业。


以下是主要修改内容:

1. 私人有限公司只需一人(one person) 作为董事与股东就能注册!

2. 以后再也没有Form 9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取而代之的是公司的成立通知 (Notice of Incorporation)。

3. 有限公司再也没有所谓的注册资本(Authorised Capital,这在过去代表着的是公司的已付资本(Paid Up Capital)的上限),只有Paid Up Capital!

4. 有限公司的股票再也没有所谓的面值 (Nominal Value),公司股票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根据当时的市场因素来制定价格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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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限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再也不强制性要求需要制定公司章程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这样的情况下,全部的公司细节更换、董事更换、股东更换将会一致性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进行!有限公司的注册成本也将直接降低!

6. 有限公司再也不用强制性必须拥有公司钢印(Common Seal)! 有限公司的注册成本也将直接降低!

7. 有限公司再也不用强制性每年召开股东大会 (Annual General Meeting, AGM)!所有的决定只需通过董事/股东决议就能通过!公司董事必需在财政年度完结后七个月内就呈报公司财务报表给公司注册局和股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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