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护照或被罚款高达 RM 1000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努嘉兹兰指出,政府正探讨仿效遗失大马卡罚款制度,惩罚遗失国际护照的人士,最高罚款高达1000令吉。罚款金额分为首次遗失罚款100令吉、第二次300令吉和第三次1000令吉。

在2016年国人遗失护照的数目,达4万4000本,可见有不少人没有好好保管本身的国际护照。遗失护照者或在报案时,必须说明遗失的原因。


目前,遗失大马卡的国人会被罚款,而遗失护照者则只需报案补办即可,并没有被施加罚款。由于大马护照可免签证飞往许多国家,因此非常受欢迎,不法分子伪造我国护照售卖。

去年有一宗个案,有人以6000美元(约2万4000令吉)购买假护照,来往大马和泰国两国。政府于去年11月委任护照新供应商,并和供应商探讨进一步加强护照的保安措施,以防资料码泄漏,以及鉴定真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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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护照手续和所需文件

1. 到任何一间移民局办理

2. 报失护照的警方报案书

3. 大马卡

4. 若没有大马卡,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的临时证件

5. 报生纸 / 父母大马卡(18岁以下)

6. 结婚或离婚证书(18岁以下已离婚的申请者)

7. 在外国工作需要雇主的证明书

8. 其他紧急单位或部门包括消防局、地方政府发出有关灾难的文件

9. 护照遗失的调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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