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样食品将在7月1日开始征收6%消费税

被列在消费税零税率清单中的7大类逾60样食品,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从零税率清单中删除,这意味着,这些蔬果类、饮料及香料,必须征收6%消费税。

这些被征税的食品当中,有水果类、麵条类、香料和海鲜类,根据观察,这些征税食品有许多并非主要食粮和日常必需品,例如蔬果类被征税的有新鲜、冷冻和醃製蔬菜等种类,只有部分较为普遍的食粮,例如马铃薯、玉蜀黍、葡萄及面条等。

至于海鲜类鳗鱼和剑旗鱼从零税率清单被删除,不是家庭每日必需海产。


根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18条文赋予权力给部长,可通过颁布宪报决定哪些产品或服务可豁免征收消费税;第9条文,所有在大马製造的物品和供应的服务,以及进口到大马的产品都会被征收消费税,除非被豁免。

第17条文赋予部长可以通过颁布宪报,规定哪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是零税率产品;以及任何出口的产品供应也是享有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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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检察署网站,5月31日已宪报颁布2017年消费税(零税率)(修正)指令,然后在6月6日,宪报颁布2017年消费税(零税率)(修正)(第二)指令,财政部会根据2014年消费税第17(5)条文提呈国会。

由于此次多样食品从消费税零税率清单中删除,而即将于7月1日生效,但关税局在此方面,却一直未对外公佈,令业者担忧在执行上是否会造成混乱。

我国是于2015年4月1日落实征收6%消费税,但引起人民强烈反弹,我国所征收的消费税也分为零税率及豁免税率清单,但当时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我国落实消费税,豁免税率清单产品太多,导致业者溷淆。

零税率和免率税的物品和服务完整清单,详情可浏览总检察署电子宪报网站http://www.federalgazette.agc.gov.my/,或关税局消费税网站http://gst.customs.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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