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会员在特定情况下可获得最多 RM 5000 援助金!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大马工作的人士都需要开设公积金户头(EPF)。

透过公积金户口,会员可在每年获得存款利息,会员也可享有一些基本的福利,如政府作为担保,公积金会员每年将会获得最少 2.5% 的派息(Dividend),还有残障(丧失工作能力者)和会员死亡援助金。

关于公积金派息,大家都很清楚了,这里就不多介绍。至于残障(丧失工作能力者)和会员死亡援助金这方面是比较少人知道的。

一旦你在退休之前因为意外残废或死亡的话,公积金局将会给予残障家属或者是死者家属一笔援助金来减轻家属的负担。此援助金款项并不是从会员户口提取给予取会员的,只不过是公积金将会以人道的立场来提供额外援助金来协助家属。



残障援助金

公积金局将会派发 RM 5000 援助金给那些丧失工作能力的会员。此援助金是一次性派息,不过得符合以下的条件:

a. 必须是大马公民

b. 在一年内申请残障援助金(从停职或没有能力工作的那一天开始)

c. 停职是因为没有能力工作而不是因为自愿离开工作岗位或因纪律问题而停职。

d. 会员不能超过55岁

e. 会员必须在发生意外前,至少工作了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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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体恤金

任何会员如果不幸遇难(意外死亡), 其家属将会得到 RM 2500 援助金。 援助金是一次性发放,不过得符合以下条件:

a. 大马公民


b. 会员还未到55岁已经去世。

c. 必须在会员去世的6个月内申请


如有疑问者或想知道更多详情,可以浏览马来西亚公积金局(KWSP)的官方网站 :http://www.kwsp.gov.my/portal/members/member-responsibility/registration/benefits-as-an-epf-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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