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性烈酒新条规2017年开始落实

马来西亚卫生部表示,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混合性烈酒将售700毫升(ml)或以上的玻璃瓶装。这项措施是为了管制国人对廉价混合性烈酒(Compounded Hard Liquor,简称CHL)的饮用。

卫生部立法管制,将混合性烈酒定义为新的酒精饮料类別,以提高售价及修订瓶装包装标准。在这新条规下,混合性烈酒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只能出售700毫升(ml)或以上的玻璃瓶装,而税务也相应调高。





混合性烈酒在还没有立法管制前的价格介於5令吉至10令吉,而在386A条文管制下的售价则是介於40令吉至50令吉。在现有以每瓶装计算的酒精饮料税务下的价格约是30令吉。在新条规下,违规者一旦被定罪,可以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

为了落实这项措施,政府早前已与售酒商和产酒商约46个业者代表进行討论。业者表示需要时间进行包装及粘帖標籤工作,所以將实行日期订於明年12月1日。

由於混合性烈酒价格便宜也容易买到,因此吸引贫穷和低收入群体喜爱,但他们一旦喝过量,就会在大街小巷醉酒倒地或闹事,衍生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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