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keso / Socso 死亡抚恤金分配法

马来西亚政府规定,所有雇主必须为月入3000令吉以下的雇员每个月缴交大 马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 / Socso)。一旦大马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 / Socso)的会员不幸因工受伤或者去世,将可以获得死亡抚 恤金的赔偿。



1. 工作意外保险

a. 工作意外保险计划所提供的援助包括医药照顾、暂时性丧失工作能力利益、 永久性伤残利益、经常照料津贴、遗属利益、殯葬补贴利益、康復训练利益 及教育待援利益。

b. 上述保险计划是保障员工每日从住家所到的工作地点的来回行程、在规定的 休息或用餐时间,来回工作地点及用餐地点的行程、与工作有关的来回行 程。

c. 上述在工作行程上所发生的意外,都获得社险的保障,因為员工在发生意外 时没有离职,因而被列為因公受伤。

d. 除此之外,任何在工作地点,因操作机器或在工作时间、因工作而发生的意 外、在雇主家发生紧急事件时,因救人而受伤或因工作受感染疾病的案例, 如果符合条件,都会获得接受而给予保障。

e. 一个长期在高度噪音地点工作的员工就此变成耳聋、锯木厂员工因长期吸入 灰尘而造成呼吸器官疾病等,这些也是受保障的范围内,之前也有案例在内。



2. 残废退休金保险


a. 这是為员工提供24小时保障的保险计划,与工作没有关系的伤残、残疾或 任何情况下死亡都受到保障,残障的定义是指员工健康状况恶劣,无法被医治,也同时无法赚取同等资格员工所能赚取的三份一收入。

B. 这项保险计划所提供的援助包括残废退休金、残废援助金、经常照料津贴、 遗属抚恤金、殯葬补贴利益、康復训练利益及教育贷款利益。





3. 社会保险死亡抚恤金

a. 因工伤而去世或在领取残疾救济金期间去世的会员,为其办理葬礼者,可以 获得殮葬费补助或1千500令吉补助金,视何者为低。

b. 根据当局规定的优先顺序,优先可获得殮葬费依序是死者遗孀,如果多过一 名则平均分配,依序为鰥夫、长男、长女、父母,父母皆健在则可均分。

c. 如果没有符合上述资格的家属,殮葬费则交由负责安排葬礼的人士,数额限 於1千500令吉和实际开销,须以收据为证。

d. 因工伤而去世的会员家属可获得赔偿,以去世者的薪资计算,每天可获最低 30令吉(2014年1月1日生效),最高88令吉50仙。

e. 如果有配偶:

i. 配偶可获五分之三,终身享有,即使日后重婚。

ii. 子女可获五分之二,直至21岁或结婚,视何者为先。

f. 如果没有配偶:

i. 父母可获十分之四,终身享有

ii. 兄弟姐妹可获十分之三,直至21岁或结婚,视何者为先。

iii. 祖父母可获十分之四,终身享有


更详细的资料请以Perkeso所发出的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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